产品名称:乙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编制日期:2024-09-20 | 版本:2024 |
MSDS编号:CMS.200.***.***.*** | 修订日期:2024-09-20 | 项目编号:20A7****** |
中文名称: | 乙醇 |
英文名称: | Ethanol |
产品型号: | - |
中文别名: | 羟基乙烷、酒精、火酒、EtOH |
英文别名: | Alcohol C2、Ethyl alcohol、EtOH |
CAS No.: | 64-17-5 |
EC No.: | 200-578-6 |
分子式: | C2H6O |
分子量: | 46.07 |
推荐用途: | 实验室用化验、试验及科学实验 |
限制用途: | 不可作为药品、食品、家庭或其它用途 |
生产企业: |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
生产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XXX路XXX号 |
邮政编码: | 518000 |
传真号码: | 0755-XXXXXXXX |
应急电话: | 13724369112 |
电子邮箱: | service@somsds.com.cn |
企业网址: | https://www.somsds.com.cn/ |
成分 | 含量(%) | CAS No. |
乙醇 | ≤100 | 64-17-5 |
紧急情况概述: |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造成严重眼刺激。过量接触需采取特殊急救措施和进行医疗随访。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如必要的话,戴自给式呼吸器去救火。 |
GHS危险性类别: | 易燃液体(类别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A) |
GHS象形图: | - |
GHS警示词: | 危险 |
危险信息: |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造成严重眼刺激。 |
预防措施: | P210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P233保持容器密闭。 P240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 P241使用防爆的设备。 P242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P243采取防止静电放电的措施。 P280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P264 作业后彻底清洗。 |
事故响应: | P303+P361+P353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患处[或淋浴]。 P370+P378火灾时:使用二氧化碳、沙粒、灭火粉末灭火。 P305+P351+P338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P337+P317如眼刺激持续不退:请就医。 |
安全存储: | P403+P235存放于通风良好处。保持低温。 |
废弃处置: | P501将内装物/容器送到批准的废物处理厂处理。 |
物理和化学危险: |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
健康危害: | 造成严重眼刺激。 |
环境危害: | 不适用 |
其他危害物: | 无资料 |
一般性建议: | - |
吸入: | 如果吸入,请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请教医生。 |
皮肤接触: | 用肥皂和大量的水冲洗。请教医生。 |
眼睛接触: | 用大量水彻底冲洗并请教医生。 |
食入: | 切勿给失去知觉者从嘴里喂食任何东西。用水漱口。请教医生。 |
主要症状和影响,急性和慢性影响: | - |
紧急医疗处理和特殊处理说明: | 无资料 |
特别危险性描述: | 无资料 |
灭火方法或灭火剂: | 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 | 如必要的话,戴自给式呼吸器去救火。 |
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防护设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 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充分的通风。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避免吸入粉尘。避免吸入蒸气、烟雾或气体。 |
环境保护措施: | 如能确保安全,可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的泄漏或溢出。不要让产品进入下水道。避免排放到周围环境中。不要让产物进入下水道。 |
泄露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 围堵溢出,用防电真空清洁器或湿刷子将溢出物收集起来,并放置到容器中去,根据当地规定处理。 |
安全处置注意事项: | 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防止粉尘和气溶胶生成。在有粉尘生成的地方,提供合适的排风设备。防止吸入蒸汽和烟雾。切勿靠近火源。-严禁烟火。采取措施防止静电积聚。 避免曝露:使用前需要获得专门的指导。避免吸入蒸气和烟雾。保证物质或混合物的安全搬运;防止与不相容的物质或混合物一起搬运;尽量减少物质或混合物释放到环境中。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洗手。进入餐饮区前脱掉沾染的服装和防护设备。 |
安全储存注意事项: | 贮存在阴凉处。容器保持紧闭,储存在干燥通风处。 |
不兼容性: | 参见第10部分 |
MAC(mg/m3): | 无资料 |
PC-STEL(mg/m3): | 无资料 |
TLV-TWA(mg/m3): | 1000ppm |
PC-TWA(mg/m3): | 无资料 |
TLV-C(mg/m3): | 无资料 |
TLV=STEL(mg/m3): | 无资料 |
检测方法: | 无资料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如危险性评测显示需要使用空气净化的防毒面具,请使用全面罩式多功能防毒面具或防毒面具筒作为工程控制的候补。如果防毒面具是保护的唯一方式,则使用全面罩式送风防毒面具。呼吸器使用经过测试并通过政府标准的呼吸器和零件。 |
手防护: | 戴防化学品手套。 |
眼睛防护: | 面罩与安全眼镜请使用经官方标准检测与批准的设备防护眼部。 |
皮肤和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阻燃防护服。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至淡黄色液体,微有特臭,味灼烈,有酒香,易挥发。 |
气味: | 微特臭 |
气味阈值: | 无资料 |
pH值: | 7(10g/L,H2O,20℃) |
熔点/凝固点(℃): | -114℃ |
沸点、初沸点、沸程(℃): | 78℃/760mmHg |
密度/相对密度(水=1): | ρ(20)0.789-0.793g/mL |
蒸汽密度(空气=1): | 1.59 |
蒸汽压(kPa): | 5.8(20℃) |
燃烧热(kJ/mol): | 1365.5 |
分解温度: | 243.1 |
临界压力: | 6.38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0.32 |
闪点(℃): | 53.6℉/12℃ |
自燃温度(℃): | 363 |
爆炸上限%(V/V): | 19 |
溶解性: | 与水混溶,混溶于醚、氯仿、甘油等多数有机溶剂。 |
爆炸下限%(V/V): | 3.3 |
易燃性(固体、气体): | 无资料 |
蒸发速率: | 无资料 |
稳定性: | 稳定 |
危险反应: | 无资料 |
应避免的条件: | 无资料 |
不相容物质: | 无资料 |
危险的分解产物: | 无资料 |
急性毒性: | 动物急性毒性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小剂量表现出神经兴奋,随摄入量增加依次出现兴奋抑制、运动失调、嗜睡、衰竭、无力、麻醉以至死亡。急性吸入病理损伤主要为呼吸道病变,如肺水肿、肺充血和支气管肺炎等。 |
皮肤刺激或腐蚀: | 皮肤-兔子-刺激皮肤。-24h |
眼睛刺激和腐蚀: | 眼睛-兔子-轻度的眼睛刺激-24h-Draize试验 |
呼吸或皮肤过敏: | 无资料 |
生殖细胞突变性: | 无资料 |
致癌性: | IARC致癌性评论:对动物致癌性证据有限。 |
生殖毒性: | 猴孕后2-17周经口给予最低中毒剂量(TDL0)32400mg/kg,致中枢神经系统和颅面部(包括鼻、舌)发育畸形。大鼠、小鼠、豚鼠、家畜孕后不同时间经口、静脉内、腹腔内途径给予不同剂量,致中枢神经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内分泌系统、肝胆管系统、呼吸系统、颅面部(包括鼻、舌)、眼、耳发育畸形。雄性大鼠交配前30天经口给予240g/kg,致泌尿生殖系统发育畸形。小鼠腹腔最低中毒剂量(TDL0):7.5g/kg(孕9天),致畸阳性。 |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 吸入-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 |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 无资料 |
吸入危险: | 无资料 |
潜在的健康危险: | 吸入:无资料 摄入:无资料 皮肤:无资料 眼睛:无资料 |
生态毒性: | 半数致死浓度LC50:13480mg/l/96h(鱼) 半数抑制浓度IC50:1450mg/l/72h(藻类) |
持久性和降解性: | 生物降解性:BOD5:63%土壤半衰期-高(小时):24;土壤半衰期-低(小时):2.6空气半衰期-高(小时):122;空 气半衰期-低(小时):12.2地表水半衰期-高(小时):26;地表水半衰期-低(小时):6.5地下水半衰期-高(小时):52;地下水半衰期- 低(小时):13水相生物降解-好氧-高(小时):26;水相生物降解-好氧-低(小时):6.5水相生物降解-厌氧-高(小时):104;水相生物 降解-厌氧-低(小时):26水相生物降解-二次沉降处理-高(小时):67% 非生物降解性:水中光氧化半衰期-高(小时):3.20E+05;水中光 氧化半衰期-低(小时):8020空气中光氧化半衰期-高(小时):122;空气中光氧化半衰期-低(小时):12.2 |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 无资料 |
土壤中的迁移性: | 无资料 |
其它不良影响: |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
残余废弃物处置方法: | 将剩余的和不可回收的产品交给有许可证的公司处理 |
受污染的容器和包装: | 按未用产品处置 |
废弃处置注意事项: | 处置前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 | 1170 |
联合国运输名称: | Ethanol |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 3 |
包装组: | II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小开口铝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海洋污染物(是/否): | 否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本品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运装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天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使用的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应单独运输,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氧化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法规信息: |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入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15版):未列入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未列入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列入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国家标准(GB 30000.2-2013~30000.29-2013) 若适用,该化学品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 |
编制标准: |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 |
编制部门: | MSDS查询网(somsds.com.cn) |
修改说明: | 每5年修订一次或有国家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时 |
免责说明: | 上述信息视为正确,但MSDS查询网并不能保证其绝对的广泛性和精确性,仅作为指引使用。本文件(乙醇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信息是基于我们目前所知,就正确的安全提示来说适用于本品。该信息不代表对此产品性质的保证。 |
乙醇(Ethyl Alcohol),别名酒精、火酒、羟基乙烷,是醇类化合物的一种,化学式为C2H6O,结构简式为CH3CH2OH或C2H5OH。 乙醇燃烧性很好,是常用的燃料、溶剂和消毒剂等,在有机合成中应用广泛。
乙醇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易挥发的无色透明液体,毒性较低,可以与水以任意比互溶,溶液具有酒香味,略带刺激性,也可与多数有机溶剂混溶。乙醇蒸汽与空气混合可以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乙醇是一种基本有机化工原料,也用作有机溶剂、制饮料酒以及食品工业。
乙醇可用于制造醋酸、饮料、香精、染料、燃料等,医疗上常用体积分数为70%~75%的乙醇作消毒剂。乙醇在化学工业、医疗卫生、食品工业、农业生产等领域都有广泛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