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喃甲醛MSDS
呋喃甲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产品名称:呋喃甲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编制日期:2024-09-07 |
版本:2024 |
MSDS编号:CMS.200.***.***.*** |
修订日期:2024-09-07 |
项目编号:20A7****** |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中文名称: |
呋喃甲醛 |
英文名称: |
Furfural |
中文别名: |
糠醛 |
英文别名: |
2-furaldehyde |
CAS No.: |
98-01-1 |
分子式: |
C5H4O2 |
分子量: |
96.09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
含量 |
CAS No. |
呋喃甲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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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1-1 |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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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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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危害: |
蒸气有强烈的刺激性,并有麻醉作用。动物吸入、经口或经皮肤吸收均可引起急性中毒,表现有呼吸道刺激、肺水肿、肝损害、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呼吸中枢麻痹,以致死亡。高浓度本品接触兔眼时可引起角膜、结膜和眼睑损害,但能迅速痊愈。工人接触7.4 ~52.7mg/m3糠醛 3个月,出现粘膜刺激症状、头痛、舌麻木、呼吸困难。长期接触还可出现手、足皮肤色素沉着、皮炎、湿疹及慢性鼻炎等。 |
环境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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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强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
易燃,遇明火有引起燃烧的危险。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 |
采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用水灭火无效,但可用水保持火场中容器冷却。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避光保存。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人防护
中国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前苏联MAC(mg/m3): |
10 |
TLVTN: |
OSHA 5ppm[皮]; ACGIH 2ppm,7.9mg/m3[皮] |
TLVWN: |
未制定标准 |
监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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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油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至黄色液体,有杏仁样的气味。 |
pH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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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点(℃): |
-36.5 |
沸点(℃): |
161.1 |
相对密度(水=1): |
1.16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3.31 |
饱和蒸气压(kPa): |
0.33(25℃) |
燃烧热(kJ/mol): |
2338.7 |
临界温度(℃): |
无资料 |
临界压力(MPa): |
无资料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闪点(℃): |
60 |
引燃温度(℃): |
315 |
爆炸上限%(V/V): |
19.3 |
爆炸下限%(V/V): |
2.1 |
溶解性: |
微溶于冷水,溶于热水、乙醇、乙醚、苯。 |
主要用途: |
用作溶剂,及作为合成香料、糠醇、四氢呋喃的中间体。 |
其他理化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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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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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碱。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空气、光照。 |
聚合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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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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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
LD50:65mg/kg(大鼠经口) LC50:601mg/m3,4小时(大鼠吸入)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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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性: |
家兔经眼:20mg/24 小时,重度刺激。家兔经皮:500mg/24小时,中度刺激。 |
致敏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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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突变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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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畸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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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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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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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降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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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物降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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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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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有害作用: |
无资料。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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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处置方法: |
用焚烧法处置。 |
废弃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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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
33581 |
UN编号: |
1199 |
包装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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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类别: |
O53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3 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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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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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审核单位: |
MSDS查询网(somsds.com.cn) |
修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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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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